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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淄博市大数据局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次数:

 为加强市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淄编办〔2020〕37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3项,分别是:1.电子政务工作;2.信息化工作;3.大数据和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淄博市大数据局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淄博市大数据局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1.电子政务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

    市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市委办公室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2.信息化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区县和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安全整体工作。

    市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3.大数据和电子信息产业

    市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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