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数据局关于落实《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淄数发〔2019〕9号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要求,为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聚焦数字淄博建设等领域,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摸清底数,差别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围绕政民互动拓展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二)推进会议公开。推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围绕数字淄博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各科室要积极宣传各自重点工作,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要的政策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新闻发言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数字淄博建设等社会热点,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五、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积极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要对上挂网站的信息内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做好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保障。积极探索开设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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