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数据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数字〔2020〕67号

 

各科室:

8月29日我市确定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争创“省内第一、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为做好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切实提升各项评价指标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对标一流提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治,紧密贴近企业群众的需要和诉求,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服务优化和流程再造,积极打造政策的“洼地”、服务的“高地”,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提升,确保牵头和配合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

二、指标任务

(一)政务服务指标

二级指标:1.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3.政务服务满意度;4.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考察内容:1.政务服务事项分类、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情况及相关清单等;2.政务服务向基层推进情况、多渠道发展情况、网上中介超市及其服务建设等;3.政务资源目录、政务数据共享、更新、数据安全等;4.政务云、政务网络建设情况。(责任科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办公室)

(二)办理建筑许可指标

二级指标:1.办理建筑许可流程;2.办理建筑许可耗时;3.办理建筑许可费用;4.建筑质量控制指数;5.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考察内容: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情况;2.系统与发改、自然资源、审图、水电气暖等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平台对接情况;3.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全程网办等情况;4.信息共享情况。(责任科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

(三)获得电力指标

二级指标:1.获得电力流程;2.获得电力耗时;3.获得电力费用;4.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5.电力价格;6.获得电力便利度。

考察内容:1.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线上线下服务、电力指挥系统建设情况;2.各部门信息联动、便民举措及满意度情况、电力增值服务及疫情期间的措施。(责任科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

(四)获得用气用水指标

二级指标:1.获得用气用水流程;2.获得用气用水耗时;3.获得用气用水费用;4.用气用水价格。    

考察内容:1.“四办服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2.省政务服务网淄博站点市政服务专区、市政务服务APP用气用水网上营业厅建设;3.获得用气报装涉及居民身份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数据共享情况。(责任科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

二级指标: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2.知识产权服务满意度;3.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4.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考察内容:1.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文件、专利及商标数据等;2.关注非诉纠纷解决渠道设置、案件处理、效率情况等;3.关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营体系建设及相应政策出台、落实情况等。(责任科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  

(六)市场监管指标

二级指标: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2.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3.政务诚信度;4.商务诚信度;5.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考察内容:1.本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2.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共享及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3.本区域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政务诚信的监督及失信治理水平,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情况;4.本区域依托信用平台归集信用信息及应用情况,全过程信用监管的落实情况,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情况等;5.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制度建设情况、监管事项梳理以及监管数据汇聚情况等。(责任科室:数据管理科)

(七)包容惠普创新指标

二级指标:1.创新创业活跃度;2.人才流动便利度;3.市场开发度;4.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5.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6.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考察内容:1.创新创业成果、成本、平台及其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2.人才、人才载体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水平、人才服务建设等方面现状;3.本区域市场开放水平、投资促进力度以及外商投资服务与保护等方面的现状;4.各城市年度统计报告或统计公报等;5.本区域环保部门推进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环境改善等内容;6.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基建新发展等政策措施。(责任科室:产业规划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评价内容逐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圆满完成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二)对标先进,整改提升。各责任科室要吃透指标内涵,同时全面对标先进城市营商环境指标,认真梳理评价指标现状,进一步明确优化提升办法措施,切实提高各项指标水平。

(三)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各科室要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指标和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自行设定考题,做好佐证资料、数据收集工作,并保证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可追溯、能查验。佐证资料包含不限于政策文件、图片、现场照片、短视频、网站截屏、工作总结、宣传推介情况等。政策文件类佐证材料要求为本级政府或部门出台的红头正式文件并对重点内容(能够直接佐证考题的段落或语句)进行高亮标记。网站截图类佐证材料需涵盖网址、网站名称,对重点内容进行标记,并附网站链接,以备核验。实景照片类佐证材料要求清晰、真实。资料收集工作务必于9月15日前完成。

(四)提炼特色,归纳案例。各科室根据承担的指标任务,认真总结提炼工作创新点和特色亮点,形成典型案例。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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