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数据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数字〔2020〕23号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20〕6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我局政务公开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建成符合国家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大数据领域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坚持标准引领。以我市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体系为标准,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我局政务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对出台的重要文件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听取意见情况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2.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3.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市统一部署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将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办公室负责落实)。

2.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通过各种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内容、预期效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要提高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科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各科室负责落实)。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

完善信访接待等相关制度,及时回应和关切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网站私信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五)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1.做好政府网站公示工作。及时上传网站所需公示内容。(办公室负责落实)。

2.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回复工作。对受理的12345转办件,要及时受理,按时答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六)健全规范公开制度

1.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并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调整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发布科室负责人作为公开审查第一责任人,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各科室负责落实)。

四、公开程序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信息公开意见,并报送本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局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对拟公开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信息,由局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等渠道予以公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的责任科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公开事项要经分管领导把关,重要事项经主要领导把关,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围绕“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与市政府网站的对接,确保信息及时推送和录入。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强与国内有影响力的新媒体的联结,针对群众想要了解的、有帮助的、引发社会共鸣的一些热点信息多转发、多互动,并且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集中性、规模化地进行网络发布,加快形成政务发布合力,扩大网络发布覆盖面。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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