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淄博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扩大大数据工作公开范围和内容,增强社会各界对大数据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公开的内容,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程序性制度化的政务工作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机关内部的秘密,都应当主动公开。
  三、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及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通过网站及新媒体传递权威信息。
  (二)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深化数字化改革,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公开程序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信息公开意见,并报送本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局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对拟公开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信息,由局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等渠道予以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加强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对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推进大数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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