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物联网智能回收系统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019
建议人: 王馨瑞、商晓峰、尹丽芳、张成涛、于慧荣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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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馨瑞、商晓峰、尹丽芳、张成涛、于慧荣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应用物联网智能回收系统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对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作出规划
2017年,我市出台了《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7-2021)》及其实施方案,对建立城市物联网、构建统一物联网平台做出明确规划,建设标准统一、开放兼容的城市物联网接入和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物联网设备统一感知、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统一应用服务,支持多种网络接入,实现生态监测、智能路灯管理、智能抄表、智能停车管理、智慧家庭等物联网相关应用的统一监控及管理。结合大数据平台,实现物联网大数据的智能分析和应用。今年,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我市制定印发了《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将“智慧城市管理”作为27项重点工作之一,依托城市数字大脑,建立城市管理分析平台,拓展园林、环卫、市政设施、城市部件、运行监管等城市管理系统功能,辅助城市管理决策,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
二、依托大数据平台,为物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供数据服务支撑
物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是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功能的深化应用,其核心是云端数据平台,并结合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城市垃圾智能分类回收。近年来,市大数据局着力建设集数据采集、存储、治理、管理、计算、分析、可视化为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切实解决数据资源实时更新、实时统计、实时沟通等问题,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能力。同时,不断深化数据“聚、通、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建设”,深化数据创新应用,提升数据应用价值,满足各部门的实际业务需求。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市大数据局将积极配有有关部门,做好物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的数据支撑服务。
感谢您们对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大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我市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力探索,抓住物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这一可操作可实施的途径,为“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广做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