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高青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中心的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0119
建议人: 崔玉栋、孔令宾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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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崔玉栋、孔令宾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高青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级支持大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
近年来,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推动实施,我省着力推进数字山东建设。《数字山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集约建设大数据中心设施”,坚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体系,打造北方地区重要的大数据高地,提升全省数据计算力。2019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进行用电补贴,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化、节能化建设。在此基础上,省大数据局牵头制定了《山东省数据中心用电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数据中心用电补助的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推进数据中心规模化发展,争取国家级行业数据中心、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的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是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抢抓数字经济机遇的有效途径,为我省推进数字山东建设提供着重要支撑。
二、原则上支持黄河三角洲大数据中心建设
山东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是我市优秀的数字经济园区,2019年列入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名录库。依托山东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山东黄三角大数据中心二期建设完成后,将成为我市重点T3+级别数据中心。市大数据局将从以下几方面配合做好有关支持工作:一是开展顶层设计,出台《淄博市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构建“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统筹推进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对接省大数据局,争取山东黄三角大数据中心列入省级“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支持山东黄三角大数据中心申报山东省数据中心用电补助,支持山东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申报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三是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做好全市数据中心的集约化管理工作,为山东黄三角大数据中心提供支撑。
感谢您们对我市大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市政府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合理布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争取省里支持,依托高青华润物联网产业园打造黄河三角洲大数据中心,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