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大数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51
建议人: 姜红委员
主办单位: 淄博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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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大数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将实施大数据战略作为鲜明的工作主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精心谋划,就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贯彻实施大数据战略,2019年2月,我省召开了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对数字山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将“又好又快推动数字山东建设”作为鲜明的工作主线,最终形成“1+3+N”的整体布局和工作体系:“1”是以《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为统领,“3”是以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三大任务为基本框架,“N”是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创新性政策。围绕数字山东建设,省里出台了《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前瞻性、引领性政策,着力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其中,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优政、惠民、兴业”,从2019年到2023年,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并开展示范推广工作。

二、我市前瞻开展智慧城市顶层规划

2017年9月,我市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广泛调研、多方论证基础上,参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编制印发了《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7—2021)》(淄政发〔2017〕15号)及其实施方案,为全市推进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提供了政策依据。规划中明确提出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4+3+3”总体结构,即四大支撑体系(组织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管理运营体系)、三大基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和三大智慧应用体系(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智慧政府治理体系、智慧产业经济体系)。同时,按照保障先行、可实施优先的原则,将总体架构与可操作的工程项目结合起来,在构建四大支撑体系基础上,规划实施“10996”专项工程。即:10项基础工程,包括云计算中心、城市光网、无线网络、物联网、智慧街区设施、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物联网平台、视频监控共享平台、时空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城市运行管理中心;9项智慧民生服务工程,包括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人社、智慧交通、智慧社区、一卡通、智慧乡村以及智慧气象;9项智慧政府治理工程,包括智慧政务管理、智慧网格、智慧城管、智慧管线、智慧监管、多规合一、平安淄博、智慧环保以及智慧公用事业;6项智慧产业工程,包括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电商、智慧农业以及智慧工厂。

三、推动数据“聚、通、管、用”,加快智慧应用建设

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目标和载体,以大数据的融合应用为重要途径,我市不断深化数据“聚、通、管、用”。一是不断提升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基础支撑能力。自2017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来,不断完善加固平台功能模块,具备了目录管理、资源管理、渠道支撑、安全管理等各项功能,加强省市平台的深度级联,实现国家、省、市政务信息资源互通互用,并制定《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管理细则》、《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规范》、《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范》《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元编码规范》、《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等标准规范,规范各部门的接入方式、目录编制、服务注册、数据使用等操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全市政务信息资源高效有序进行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共享交换,同时依托市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梳理汇总20155个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持久更新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通过推动部门自有数据共享渠道迁移整合、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挂载,基本实现我市数据资源共享范围全覆盖;在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开放目录清单,梳理编制我市开放数据目录,通过市公共数据开放网挂接开放数据271万余条,并对开放数据进行严格审查,稳步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二是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汇聚。以部门业务数据需求为导向,编制印发数据共享归集任务清单,同步做好省垂管理市级数据资源返还试点工作,实现人社、民政、税务、残联等存储于省垂系统的市级数据返还落地,调研摸底我市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结合国家、省“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安排,并以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抓手,多角度全方位深化我市数据梳理整合,同时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推进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强化数据汇聚治理、融合分析等数据处理能力,实现人口库汇聚数据3807余万条,法人库汇聚数据830余万条,电子证照库汇聚数据40余万条,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归集公共信用数据,实现市共享交换平台与智慧淄博时空信息云平台对接,推广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对外提供服务,汇聚了与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民用及企业用气、用水等数据,不断扩大公共数据共享覆盖范围。三是持续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不断释放数据汇聚共享红利,实现我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286个数据项、近4亿2千万条数据全汇聚,让淄博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投向、企业融资需求等多方信息快速传递、即时交流互动作用,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汇聚共享“一府一委两院”共计35个部门单位的211类数据,增强淄博“智慧人大”在线监督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市人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也分别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应用,提高了办事效率,精简了办事材料,真正让企业和群众体会到“一次办好”的便利。项目管理方面,我市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现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核、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监管,将信息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竣工验收和经费安排的刚性要求,形成了“不共享、不立项、不拨款”的“三不”项目管理模式,实现项目统筹、信息共享、节约资金“一举多赢”,从源头上杜绝了“信息孤岛”产生。

在数据的驱动下,我市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智慧医疗方面,积极推进健康淄博一卡(码)通应用,打造“一号通用、一码通行、一生服务、一体支撑、一网共享”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淄博模式。智慧文旅方面,着力构建“1+3+7”智慧旅游体系,已实现一部手机“玩转淄博”。智慧管线方面,创新推进地下管线大数据智慧化应用,智慧管线建设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智慧教育方面,积极推广教育“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智慧农业方面,“农保姆”是国内首家设施农业标准化服务管理系统,致力于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生产的深度融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智慧国土方面,我市是首批“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城市,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地理国情数据、空间规划数据、实时感知数据通过时空信息云平台进行共享,为智慧警务、智慧环保、精准扶贫、智慧社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等示范应用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智慧环保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辖区所有镇办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全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实现了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的24小时连续监控。智慧城管方面,我市着力打造智慧城管平台,构建集多维分析、预报警管理、舆情监控、辅助决策、大数据门户展示为一体的“城市管理大脑”,实现数字城管“全覆盖”,不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

四、紧抓契机,推动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

2019年,省级出台了《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经申报和评选,我市入选全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以此为契机,我市制定印发了《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对试点示范建设各项指标进行责任分工,明确27项重点工作,并于今年5月召开了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启动会,强力督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加快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建设城市数字大脑和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健全全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实现城市感知能力、网络传输及信息处理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三大领域建设,将我市打造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样板。

感谢您对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大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充分发挥市大数据局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运用大数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数据资产归属,完善数据交换共享体制机制。(二)制定数据治理归集的标准体系、工作方案,推动大数据开放共享。(三)重视和鼓励大数据应用开发提升智慧城市体验。(四)逐步建立符合智慧城市需求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五)重视人文信息的采集与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