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57
建议人: 齐昌成委员
主办单位: 淄博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齐昌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集约化统筹管理
为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集约化建设、全流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防止重复投资,促进信息共享,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法规,我们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现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监管,并将信息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竣工验收和经费安排的必要条件,按照全市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和应用遵循集中统一、集约发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把关。统筹规划全市电子政务共享基础平台,协调推进通用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和推广。形成了“不共享、不立项、不拨款”的“三不”项目管理模式,实现项目统筹、信息共享、集约资金“一举多赢”,从源头上杜绝了“信息孤岛”产生,被省政府领导赞誉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淄博模式。
二、建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夯实数据服务基础支撑
自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已建成并稳定运行,具备了目录管理、资源管理、渠道支撑、安全管理等各项功能,已完成省市平台的深度级联,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可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高效有序地申请调用国家、省、市共享信息资源。此外,制定印发《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淄政发〔2017〕16号),规定各级部门、单位形成的数据资源必须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为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同时,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淄博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淄政办字〔2018〕98号),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严格督导各部门、各区县整合归集和共享应用数据资源。制定《“数聚赋能”深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以信息化项目数据汇聚共享验收为抓手,以重点领域数据融合应用为牵引,以省垂管理市级数据资源返还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我市数据资源整合汇聚比重。目前,市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129个市直一级单位、132个市直二级部门,11个区县(一级部门531个、二级部门352个),基本实现共享范围全覆盖,已实现14160类信息资源共享,汇聚 7.38亿余条数据,充分满足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数据需求。
三、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涵盖云、网、大数据平台及数据交换使用过程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数据共享流程的监控、敏感数据访问的感知、数据血缘关系的分解、用户使用行为的排查等,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跟踪溯源、监管和保护。
感谢您对新型智慧城市及数据共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够继续为我市大数据发展建言献策。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全面综合分析各部门行政管理要求、人民群众办事需求,坚决打破行政隔断和数据壁垒,严格控制单一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整合现有各级政府、部门数据信息、物质资源,统筹规划建设全市数据信息中心,根据管理需求,建立涵盖全市各区县、各部门、专业需求的数据湖,最大限度的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充分满足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需求。 2、建设基于公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监控摄像、人脸等为基本识别单位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制定数据采集、管理、应用标准,最大限度的实现在工商管理、社会保障、城市建设、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行。 3、根据各区县、各职能部门需求科学设置工作端口,合理分配使用权限,保证部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 4、充分利用专业社会化技术服务组织力量,建立专业的数据信息管理队伍,保证数据实时采集更新和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