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关于孟子翰、王凯锋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0647/2021-None 文号: 淄数中心字〔2021〕2号
发文日期: 2021-11-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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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大数据中心关于孟子翰、王凯锋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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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子翰、王凯锋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数中心字〔2021〕2号

 

各科室: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孟子翰同志聘任至管理岗九级,任市大数据中心科员(聘任时间自2021年7月17日起执行);

王凯锋同志聘任至管理岗九级,任市大数据中心科员(聘任时间自2021年8月31日起执行)。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
(淄博市大数据局代章)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