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改稿)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0647/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改稿)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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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改稿)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24号)有关工作部署,2020年6月我市制定印发了《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说明

《若干措施》从加快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热点、开展企业培育沃土行动、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等五个方面,拟定了18条扶持措施,范围涵盖新基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链、数字经济园区、数字经济平台、5G技术推广运用、引入社会资本、培育数字企业、招引数字企业、数字经济峰会、招才纳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

第一部分“加快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包括“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降低数据中心用电成本”两条扶持措施,分别提出了对数据基础设施及数据中心用电的补助。

第二部分“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热点”,包括“大力扶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培育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扶持数字经济园区快速发展”、“支持培育数字经济发展平台”、“加快5G技术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举办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展会”七条扶持措施。

第三部分“开展企业培育沃土行动”,包括“打造数字经济淄博品牌”、“大力招引数字经济领域企业”、“ 着力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端服务平台”三条扶持措施。

第四部分“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包括“支持企业招才纳智”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两条扶持措施

第五部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包括“激励企业创新投入”和“高水平研发创新载体”两条扶持措施。

另外,《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对我市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数字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实验室(中心),具有龙头带动作用或在拉长产业链中起到关键作用、技术领先的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公共平台、实验室(中心)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制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