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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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0647/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大数据局 |
各科室、市大数据中心:
为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大数据局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及市大数据中心全体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相关要求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栏目供稿要求、审核机制等。
(三)需要培训的其他内容。
四、培训方式
(一)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法律意识,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做好市大数据局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大数据局组织的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纪律要求,按照要求开展公开工作。
(三)自行培训学习。加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规、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培训要求
遵守培训纪律和组织要求,局办公室负责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科室、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所有人员按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