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数发〔2023〕1号

 

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市大数据中心:

现将《2023年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3年7月12日

 

2023年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大数据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力争在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加快数字社会构建、夯实数字基础设施上实现重点突破,全力开创数字强市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的城市愿景贡献大数据力量。

一、着力完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爱山东”支撑能力。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应用功能,强化网上受理、权利运行、用户评价等应用支撑系统。依托省统一业务中台,推进市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业务中台对接,统一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服务,形成全市统一收件、分级审批、统一评价、统一数据归集的全流程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同质。

2.塑强“爱山东”服务体系。统筹在线办事服务渠道,开展用户侧服务改革,打造“一个门户、一部手机”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自建移动端服务渠道整合,6月底前,完成业务部门移动服务渠道整合迁移和原有渠道关停工作,依托“爱山东”提供服务。开展“我要吐槽”“你说我办”“产品体验官”等活动,倾听群众实际需求,提升用户体验。强化“爱山东”淄博市本级分厅及区县分厅运营推广力度,特色应用建设,力争不少于5个分厅入选省年度50强特色分厅,日均活跃用户数超47万。

3.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领域“无证明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全社会“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实现全面应用,政务服务表格(表单)字段共享率、证明材料共享率分别达50%和60%。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和企业办事需求,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人员招聘、医疗健康、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亮码服务”场景。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规范数据格式,补齐缺失要素,建立“无证明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体系,畅通异议处理渠道,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投诉在2个工作日处理反馈。

二、着力健全数字化机关运行体系

4.提升“山东通”推广应用水平。坚持“以用为大”“内容为王”,持续丰富“山东通”业务应用,通过上线用户刚性需求大、粘性强的业务应用带动用户使用,提升用户使用“山东通”的总次数。推广使用及时消息、视频会议及其他统建应用,探索“统一报表”“云文档”使用场景,扩大使用范围。鼓励新建改建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手写签批、电子印章、在线编辑、在线预览等公共组件,严格限制新建扩建与公共组件功能相同的应用组件。持续检测“山东通”平台及应用使用情况,评估各级各部门使用“山东通”进行“办文”“办会”“办事”的常态化程度。加大“山东通”培训力度,通过“使用说明视频版”“使用说明文字版”、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5.持续推动应用系统接入“山东通”。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和分级负责原则,推进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山东通”集成对接。各区县要根据上云系统、项目审批两张清单,制定年度应用系统接入计划,按照对接标准规范分期分批完成接入,对于有多个应用模块的系统,将应用模块整合后整体接入。规范接入过程,确保应用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在明显位置设有客服电话,并附有系统使用说明书,保证测试报告、等保报告等相关材料齐全。持续监测系统安全运行情况,杜绝出现网络安全事件,加强保密监管,禁止通过“山东通”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6.深化“山东通”淄博协同办公应用。进一步延伸公文管理功能应用范围,推进协同办公应用横向拓展至各部门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及每名在岗工作人员,纵向拓展至区县、镇办及村居(社区)。对照山东通“一人一号”用户体系完善协同办公用户体系,完善单位账号和个人账号的绑定,提高协同办公功能使用人员比例。加强“山东通”协同办公系统已上线的会议阅文、督查管理、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值班管理、接待管理、资料中心等日常办公功能的应用。加快推进通用办公应用建设,实现机关党建、机关事务、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值班管理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改变传统线下日常办公管理模式,实现单位日常运转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7.加快核心业务数字化。以部门间办事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部门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等制约机关效能问题,对机关内部办事业务进行全程留痕、消息提醒、限时办结和实时监控,实现机关内部办事“全程数字化”。与省县级机关办事平台、省电子印章平台、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等进行对接,探索打造一批机关内部高频事项“一件事”及多部门联办“一件事”,基本形成高效协同的机关运行体系。尚未实现数字化的机关业务事项,按照“统建共用”的原则,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建设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补齐信息化短板。对业务简洁、流程明确的业务类型,由部门提出业务需求,由数字机关平台统一实现业务应用快速开发部署。对建设完成的事项进行实用性、创新性进行评估,充分利于电视、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数字机关”建设理念,加强“数字机关”建设舆论引导。

三、着力优化数据资源管理应用体系

8.提升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水平。加强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按照“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原则推进数据汇聚,加强数据治理,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深化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启动公共数据资源调查,构建全市数据资源目录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数据异议处理机制,实现异议数据在线流转、及时反馈。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一人一档”“一企一档”规范水平。深入推进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历史数据电子化,提升电子证照供给能力。结合县级节点建设,推动水气热、公共交通等公共数据汇聚能力,扩展汇聚数据覆盖度,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供需对接,对全市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等情况定期“晾晒”,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需求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响应。创新开展社会数据汇聚,按需推动社会数据汇聚。深入开展国家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强化各级节点协同联动,提高数据共享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9.持续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坚持需求导向,广泛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痛点、堵点,形成年度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清单,市县协同组织供需对接,原则上各区县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供需对接。围绕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重点推动健康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深化应用。积极参加“数创齐鲁行”活动,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生态,在医疗保障、自然资源、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打造标杆应用。举办淄博市数据创新应用大赛、试点组织淄博市数字机关数据赋能业务大赛等赛事,形成10个以上具有创新性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建设全市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库,年内全市打造不少于50个应用场景,各区县至少打造3个应用场景。

10.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争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等任务试点工作,推进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数据权益、交易流通、跨境流通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程监管机制。在金融、人才、文化等领域探索推进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建设。依托市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机构,打造10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各区县应积极组织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工作。

四、着力塑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11.提升政务云网支撑能力。推进政务外网时钟同步、网络平面部署等能力建设,开展市直政务部门“全千兆”接入提升行动,配合省大数据局实施全省“一朵云2.0”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政务云节点服务层级,进一步提升云原生服务能力。推进全市政务云网节点的一体化监督,新建的政务云节点、新增的政务外网设备统一接入山东省政务云网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政务云平台灾备中心,持续推进重要数据的同城及异地备份。

12.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支撑能力。按照省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重点提升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和安全防护等能力,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枢纽节点互联互通,打造全市公共数据服务“总门户”,实现全市公共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推进张店、临淄等首批4个县级节点建设试点区(县)规范化改造及试点验收工作,按照省级部署要求,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采用自建和统建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全面完成县级节点建设。提升空间地理、税务、电力等行业分节点能力,提供多样化共享服务。构建数据流通监测体系,完善全市数据资源“一张图”。

13.丰富共性应用支撑。强化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等共性支撑能力,健全全省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优化市电子证照系统,提升电子证照制证、发证、容灾等能力建设,深化与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推动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应用。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视频监控共享交换平台,统筹“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应急、水利等各领域视频资源,推进市、县、镇、村“应接尽接”。依托省级视频协同工作仓及市级视频AI分析平台,提升通用化智能服务能力,打造一批视频应用优秀案例。

14.提高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健全省市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各级各部门细化规范安全管理措施,完善“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规范政务云安全服务,完成省市两级政务云密码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健全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提升平台技术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运行管理,构筑公共数据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等安全防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推动数据安全技术应用,构建“可用不可见”技术体系,加速隐私计算、数据脱敏、数据审计等技术落地应用,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加强日常安全监测与预警,年内至少开展2次攻防演练、1次应急演练,做好重大时间节点重保工作。

五、着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15.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标提速。高标准推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贯彻落实,加强对区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督导,支持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7个试点区县顺利通过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估验收。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持续开展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年内形成不少于100项具备创新性、示范性的智慧应用场景,每个区县上榜案例不少于10项。开展智慧淄博“问需于民”“问需于企”活动,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实际需求,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全面参考。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市民监督员制度,在年度评估评价、复核验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评价作用。建设智慧城市科普展示中心,打造“强富美优”智慧淄博新名片。争取承办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专题论坛。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质提效。出台《淄博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安防小区等有效衔接,实现科学分类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新建不少于75个智慧社区,打造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7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区县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40%。加强省级智慧社区建设指标贯彻落实,围绕基础设施、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社区治理等领域进行优化提升,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智慧社区建设运营模式。通过移动端应用整合社区周边生活服务资源,构建吃、玩、游、住、行、购全场景线上服务体系,打造智慧社区“15分钟生活圈”。开展智慧便民设施进社区活动,推动智慧便民设施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实现全面部署。

17.深入开展“城市大脑”提级扩能工程。持续深化城市大脑建设,拓展业务领域覆盖范围,以业务部门需求为导向,围绕防汛、城市管理、地质灾害等领域与业务部门共同打造不少于7个专题应用场景,实现对城市管理、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工作的有效支撑。推动业务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实现与智慧社区等服务体系的有序衔接。强化城市大脑共性支撑,提升全域感知能力、融合分析能力、快速赋能能力,形成一体化支撑体系。加强城市大脑市级主平台与各区县城市大脑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协同联动能力建设,实现态势运行类数据指标全市统一标准。依托城市大脑市级主平台,推动完善各区县城市大脑,加强专题场景建设。探索完善“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六、着力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8.推动数据中心提质增量。统筹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建设,支持山东爱特云翔大数据产业园、中国移动(淄博)鲁中数据中心、山东声通人工智能语音语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优化提升,加快建设中国北方AI算力创新中心,创建一批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打造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省级“集聚区”。围绕算力部署、网络提升、绿色节能、服务层级等方面,推动在用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鼓励数据中心围绕工业、金融、医疗等重点行业需求建设专用行业云及融合赋能应用平台,打造一批示范型算力赋能应用,2023年底前全市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总数达到3.5万个,平均PUE不高于1.4,平台型和定制应用型云服务(PaaS和SaaS)占比提升至25%以上。

19.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完善数字基建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数字基建核心指标,及时跟进重点工程进展。会同发改、工信、住建、交通、通发办等部门推动智慧能源、千兆城市、移动物联网应用、智慧交通、数字家庭等建设,打造“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组建数据产业联盟,打造数字赋能中心、数字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整合数据产业链上下游及投融资、产业园区、研发机构、院校等资源,促进成员单位间的协作、创新与联动,以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举办第二十届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客户服务产业大会暨第二十届中国客户联络中心及管理人最佳实践发布会。

七、着力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20.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在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区县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细化工作台账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各级各部门建设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晾晒”,以工程化方式抓好落实。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各区县和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督促任务落地落实。

2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淄博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淄博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淄博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完善数字强省标准体系,加快数字政府、数字基建等领域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出一批标准建设及实际应用成果。

2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提三争”和“三学三提一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活动。持续深化党建工作“四联活动”,健全完善全市大数据系统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机制,打造具有淄博大数据特色的模范机关建设品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大数据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常态化做好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数字化培训,举办2轮数字化培训班,市县一体办好“大数据讲堂”,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23.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建立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完善实用型专家库建设。加强大数据科研引领,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大数据科研课题研究,探索大数据发展新路径。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全市大数据系统宣传矩阵,做好数字强市宣传月等活动,着力讲好“大数据故事”,营造数字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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