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关于张心怡、林本霖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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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0647/2022-5267991 | 文号: | 淄数中心字〔2022〕3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大数据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张心怡、林本霖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数中心字〔2022〕3号
各科室: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张心怡同志聘任至管理岗九级,任市大数据中心科员(聘任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起执行);
林本霖同志聘任至管理岗九级,任市大数据中心科员(聘任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起执行)。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
(淄博市大数据局代章)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