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0647/2025-550242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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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大数据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1070;邮箱:d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大数据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全方位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依托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500余条,推动实现政策文件“一图读懂”全覆盖。加强数字淄博建设成果,特别是智慧城市、政务服务等民生热点领域典型做法公开,丰富公开载体形式。用好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平台,健全全市大数据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共同形成全媒共享、多端发布、集中发力的公开格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发布政策解读3件,全面回应社会关于《2024年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政务公开等工作有关内容,确保公众应知尽知、及时享受政策。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持续健全办理流程、明确答复标准、规范答复格式,告知书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与2023年数量持平,全部按时办结并及时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均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印发《淄博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定期开展错敏信息自查查纠,持续做好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对行业领域重大事项、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及时跟进回应。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造成的重大事件。按要求及时公开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及招标采购相关信息等,保障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数与网上公开文件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相关数据一致。

(四)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依托淄博市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组织做好数字强市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压实重大活动、节日读网责任,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2024年,我市获全省数字强省宣传月最佳传播力奖。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发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周密部署政务公开重点任务。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及时讲解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培训知识入脑入心。同时,强化交流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市大数据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薄弱点: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解读回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规范公开程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创新能力。二是加大市、县两级联动,及时优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升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优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和具体要求,建立任务台账,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收取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全部办件已于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结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满意率100%。

(三)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市大数据局积极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布稿件1篇,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四)围绕《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常态化“问需于民”活动,启动数字强省宣传月,深化政务公开,制定2024年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任务清单,推动线上线下宣传深度融合,确保《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责任任务在我局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