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建设,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国有资本加大入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数据共享整合工作,着力推进数据融合应用,充分发挥数用效能,通过政务数据向股权融资、智慧金融等平台流通,有效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推进惠普金融政策精准对接、快速兑现。
一、归集数据,持续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建立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部门结构化数据统一汇聚至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应用,实现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为充分发挥数据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效能,解决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可享受惠企政策不清楚、融资贷款难、便民服务受限等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58号)《关于印发淄博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90号),根据金融机构评估企业所需的政务数据需求,整合汇聚市场监管、法院、税务、人社、发改等14个部门以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企业涉企数据资源,将政务部门掌握的企业规模、经营、信用等信息统一汇聚,为全方位、多角度的企业画像奠定了数据基础。
二、规范治理,实现数据准确可用。为解决各部门数据标准不一、提供数据不规范等问题,按照数据对接使用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检测和数据治理,解决数据缺失、字段值缺失、字段格式不正确、字段匹配不完整、数据重复等问题,统一数据接口规范,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同时为确保平台能获取最新企业数据,建立数据推送、更新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数据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平台到智慧金融等平台的数据流监测,确保数据及时更新、畅通流转,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数据赋能,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通过融合应用涉企数据,需贷款企业通过融资平台提出贷款申请时,通过企业授权,银行等金融机构即可获得企业经营风险、信用等数据信息,为金融机构评估企业可贷款金额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参考,实现了数据增信,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力度,提高了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效率,实现了贷款快捷、高效审批。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持续推进涉企数据整合治理,实现更多金融数据创新应用场景。
一是推进全市数据规范采集,提升源数据质量。建立全市数据质量共建共治模式,实现“数据应用倒逼数据质量提升”与“高质量数据助力更多创新场景应用”双促进、双循环的良性机制,推进数据要素规范治理,有效推进数据要素流通。二是建立企业数据标签,构建更加立体的“企业画像”。逐步构建涵盖企业设立、经营、规模、发展潜力、产业结构、潜在风险、企业信用等全生命周期的企业画像,多个维度建立数据标签,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画像, 为金融机构制定普惠政策、贷款企业精准匹配优惠政策提供数据参考,服务更多金融数据融合应用场景。
非常感谢您对本市普惠金融数字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