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0647/2021-51245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全年大数据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大数据局网站(http://dsj.zibo.gov.cn/)查阅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1070;邮箱d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大数据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联系当前大数据工作实际,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淄博市大数据局制作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其中,认真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发展的关注建议,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14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823.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二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要是通过网站等方式公开,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不够。三是作为新成立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具体、全面。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完善政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大数据政务公开工作中应予公开的范围进行重点培训,全面提升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素养。

是拓宽公开内容渠道,进一步发挥“双微”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