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减负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449
建议人: 高东
主办单位: 淄博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高东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鲁政办字〔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乡镇治理创新,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大数据局积极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基层治理的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通过建设淄博市基层事务平台为落实基层减负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2020年,我市将基层事物平台列入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重点工作。自4月1日起,我局先后对高新区、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的四宝山、体育场街道办事处、马尚镇、闻韶街道办、龙泉镇等6个镇办及火炬社区、人东社区、九级村等10余个村居社区的基层人、地、事、物、情的管理体制、现状、问题和困难进行实地调研,基层普遍存在数据多头采集,数据信息不共享;垂直系统林立,业务系统繁多;镇办事物和村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
本着集约、整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淄博市基层事务平台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城市数字大脑,统筹建设镇(街道)、村(居、企业)基层事务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各类APP、各类业务系统,统一基层数据采集入口,实现基层事务平台化、信息化和采集数据的统一性、一致性,并通过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村(居、企业)、镇(街道)日常事务微循环,提高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淄博市基层事物平台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系统、党建管理、人口信息管理、农村三资管理、企业信息管理、事件管理、决策分析等功能,为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党建管理、群众服务,人员信息采集、企业检查、日常巡查和统计数据等提供统一的信息化支撑,并将分散的人、地、事、物、情数据全部纳入到系统中,实现数据向上对接、向下接融、左右互通、统一管理,切实解决村居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使用手机应用多、业务系统多、表单填写多、信息共享少、多头填报等突出问题,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群众少“跑腿”。
感谢您对基层减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够继续为我市基层信息化建设建言献策。

(一)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二)进一步理顺关系,“属地管理”要权责分明、权责对等。(三)加强督查考核制度创新,防止督查考核材料泛滥。 (四)合理设置运用政务平台、系统、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警惕新媒体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