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0647/2023-53322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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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大数据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3181070;邮箱:d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淄博市大数据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主动公开。高质推进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条。政策解读2件,全面回应社会关于数字强市“十四五”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内容。

(二)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1位群众通过信函发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内容涉及2021 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2022 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比2021年相比减少1件,均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2年,全面加强依申请公开建设,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全面结合大数据实际,全面及时制定并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时对接收到的市政府文件及发出的文件进行了清单式的台账管理,确保每件件件有落实

(四)全面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更新时间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同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版要求对所有的发布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经查,我单位未发现有错敏字、空白栏目、栏目不及时更新的问题。2022年,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途径,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政务信息传播合力。充分利用淄博市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数据相关政策、内容,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细化公开范围,梳理公开程序,统筹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发布内容均严格按照发布流程规范发布,经各科室撰稿人初审,同时规范填写《淄博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审查表》报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进行发布。组织局机关和各科室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培训,今年共审查发布40余条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市大数据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薄弱点: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提案建议办理及时性、总结报告等内容上传不及时;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如群众了解大数据、深入大数据、大数据便民利企效果宣传不理想。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收取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积极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制定2022年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任务清单,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积极组织市大数据局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狠抓责任落实。

(三)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202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总体情况1件。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全部办件已在网站主动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满意率100%。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市大数据局积极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1.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方面。全面加强市大数据局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和发布,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统一标注有效状态,失效、废止的文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更新有效性状态,结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

2.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方面。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市大数据局机构职能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

3.主动公开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公开局长办公会相关涉公众利益事项议题,在公开新闻通稿的同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制作一图解读或媒体、专家解读,并提供会议的图文、视频的直播或回放,做好相关内容的归集展示。

4.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大数据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发布决策草案、解读说明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分别进行说明。

5.政策解读方面。进一步做好市大数据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加强政策解读经费保障,运用多种方式,结合政策自身特点、内容和受众等,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凡是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大数据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解读内容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